重庆农村养老保险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标准与领取相关信息如下:
缴费标准
- 缴费档次:共有 13 个缴费档次,分别是一档 200 元、二档 300 元、三档 400 元、四档 500 元、五档 600 元、六档 700 元、七档 800 元、八档 900 元、九档 1000 元、十档 1500 元、十一档 2000 元、十二档 3000 元、十三档 4000 元。
- 政府补贴:对应每个缴费档次,政府给予相应补贴,一档 40 元、二档 50 元、三档 60 元、四档 70 元、五档 80 元、六档 90 元、七档 100 元、八档 110 元、九档 120 元、十档 130 元、十一档 140 元、十二档 160 元、十三档 175 元。政府补贴不冲减个人缴费,按增加方式计入个人缴费。
养老金领取
- 领取条件
- 情况一:参保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之月,已满 60 周岁,且未领取过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 情况二:参保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之月,距 60 周岁不足 15 年的,应逐年缴费,未逐年缴费的,应按对应年度补足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可不满足 15 年。逐年缴费(含补缴)后可一次性缴费至 15 年。
- 情况三:参保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之月,距 60 周岁超过 15 年(含 15 年)的,累计缴费不少于 15 年才能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 养老金计算
- 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从 2023 年 7 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 140 元。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 2 元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应当按年缴费而当年未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其补缴的年限不计算加发基础养老金的年限。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中青年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 139 计算。
- 其他待遇
- 独子待遇: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 10 元基本养老金。
- 高龄补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已年满 70 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月增加 10 元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后年满 70 周岁的人员,从年满 70 周岁之月起每月增加 10 元基本养老金。
需要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