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在二胎政策方面有以下主要规定和福利措施:
一、生育条件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 病残儿或特殊情形:
- 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至少一个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 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怀孕。
- 再婚夫妻中,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
- 再婚夫妻中,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 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 其他特殊情形:
-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 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六级以上残疾军人。
- 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
- 农村居民的特殊情形:
- 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
- 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
二、产假和护理假
- 产假:
- 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无论生育第一个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享受158天产假。
- 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以及山东省增加的60天产假。
- 难产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护理假:
- 男方可享受7天护理假,假期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三、社会抚养费
山东省降低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具体金额需根据家庭收入和超生情况确定。如果符合再生育条件,则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育儿补贴
- 保育费补贴:
- 对3岁以下孩子的保育费,按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的,二孩和三孩家庭可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补助。
- 其他补贴:
- 部分地区如济南市,对2023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二孩和三孩,每个孩子每月可获得600元的育儿补贴,低保家庭还可额外获得200元。
- 医疗保障方面,二孩和三孩的住院分娩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提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五、其他支持政策
- 住房支持:
- 济南市规定,每增加一个孩子,租赁住房补贴面积增加15平方米;生育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 育儿假:
-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可享受累计不少于10天的育儿假。
六、注意事项
- 政策适用范围:
- 以上政策适用于山东省内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
- 部分补贴政策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
- 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申请条件,请参考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