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低保户政策在认定条件、申请流程、补贴标准等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介绍:
认定条件
- 收入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 支出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之月前 12 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 特殊情况: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或患有医疗保障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残疾人本人或重病患者本人可单独提出申请,并全额获得低保待遇;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需提供书面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收支及财产情况声明等材料。
-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 审核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低保证或确认通知书,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 3 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补贴标准
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不同的低保补贴标准,例如:
- 固镇县 2025 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户月人均 791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户月人均 755 元。
- 高唐县 2025 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 931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 753 元。
- 沂水县 2025 年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932 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745 元。
部分地区对低保户中的特殊群体还有额外补贴,如一些地方会对低保家庭中的 A 类、B 类人员,分别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还有对低保家庭中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