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需要缴纳医疗保险,但政府会通过医疗救助等方式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有所不同,例如:
- 黑龙江省:低保对象给予每人每年 320 元资助,过渡期内逐步转为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 90% 定额资助。
- 云南省:对低保人员给予 120 元定额资助。
- 安徽省:2024 年,对低保对象给予 335 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 65 元。
- 四川省巴中市:按个人缴费部分的 75% 给予资助。
这种补贴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有助于减轻低保户的经济负担,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