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青海黄南医保可以报销在三甲医院的治疗费用。
青海黄南参保人员在三甲医院就医,若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费用,在达到起付标准后,按规定的支付比例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 70%,住院起付标准为 1500 元,医保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 10 万元。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按政策规定报销后,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000 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按 80% 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不设封顶线。
- 城镇职工医保:通常报销比例会高于城乡居民医保,一般在 80% 及以上,具体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不同的医疗费用分段有所差异。起付标准方面,各地也有不同规定,一般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如果是异地就医,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转诊就医人员、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就医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费用在参保地相同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的基础上支付比例下浮 10%。
- 跨省异地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除急诊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