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确实有生育津贴政策,旨在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以下是关于沈阳生育津贴的详细信息,包括申领条件、计算方法、申领流程和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女职工
- 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待遇期内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 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女职工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补缴时间不计算,符合政策规定的除外),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男职工
- 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待遇期内,其未就业配偶分娩、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男职工,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
- 配偶分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补缴时间不计算,符合政策规定的除外),配偶分娩的男职工,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
外国籍职工
- 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女职工分娩、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外国籍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最多享受3次。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 生育津贴 = 计发基数 × 12个月 ÷ 365天 × 产假(护理假)天数。
- 计发基数:通常以职工前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果无法计算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具体天数
- 女职工:基础产假天数为98天,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增加60天产假,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 男职工:护理假天数为20天。
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
线下申领
- 准备材料:包括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出生证等。
- 提交材料:到所在单位或个人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材料,并填写《生育保险津贴审批表》。
- 审核与发放: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送至所属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复核并计算生育津贴金额,拨付到参保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生育职工。
线上申领
- 单位经办员:可以通过沈阳市医保局网站单位网厅、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网上服务线上申领生育津贴。
- 参保人员本人:可以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个人网厅、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网上服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沈阳智慧医保APP线上申请异地生育医疗费报销及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发放
发放方式
- 单位发放:津贴拨付到参保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职工。
- 免申即享:医保中心利用信息共享免去了提交申领要件的麻烦,通过单位网厅将参保职工生育津贴信息推送到所在单位,单位经办员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生育津贴会自动打入单位账户中。
沈阳的生育津贴政策涵盖了女职工、男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提供了详细的申领条件和计算方法。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申领方式,参保人员可以方便地领取生育津贴,确保生育期间的经济保障。这一政策旨在提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生育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