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陇南市医保政策调整,住院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如下:
一、市内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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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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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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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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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无特殊说明,全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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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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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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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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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全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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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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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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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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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全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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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外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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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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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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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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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全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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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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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市内一级/二级标准执行(即一级65%、二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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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按市内标准执行(即一级150元、二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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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全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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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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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不同级别医院年度报销限额不同,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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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80%;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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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不低于80%,额度上限不封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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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需通过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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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年度报销限额需以陇南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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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等特殊病种有单独报销政策,门诊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按85%、70%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