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四川医保在缴费方面有以下新政策:
- 城乡居民医保: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公布的《关于做好 2024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 30 元和 20 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70 元和 400 元。
- 职工医保:四川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从 2024 年起,逐步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缴费年限等,实行费率与支付水平相协调的动态调整机制。以成都市为例,2024 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 2023 年全口径省平的 60%(4511 元 / 月)和 300%(22555 元 / 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 2023 年全口径省平的 80%(6015 元 / 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 2023 年全口径省平的 100%(7518 元 / 月)执行。
各地在政府资助对象筹资等方面也有相关规定,如蓬安县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员等有不同的资助参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