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和生育备案在某些情况下有相似之处,但并不完全等同。
概念
- 生育登记:是指生育登记办理机构对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生育登记凭证的行政行为,是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准确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生育登记通常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 生育备案:一般是指在生育保险等相关制度中,参保人将生育相关信息向医保等部门进行报备,以便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等。例如,重庆市参保人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时,需通过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公众号进行生育登记备案。
目的
- 生育登记:主要是为了掌握人口生育情况,为制定人口政策、提供生育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持和依据,同时也方便为生育家庭提供相关的服务和保障,如母婴保健、儿童预防接种等。
- 生育备案:重点在于确保参保人能够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让医保部门了解参保人的生育情况,以便对生育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和支付生育津贴等。
办理主体和部门
- 生育登记:通常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等办理。登记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
- 生育备案:一般由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例如镇江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预产期前 1-3 个月由单位或个人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前往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备案登记。
不过,在一些地方的政策文件或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将生育登记和生育备案的概念混用,或者将生育登记作为生育备案的一个前置环节。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二者在概念、目的和办理流程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