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提留是中国农村在特定历史时期用于维持乡村两级(村和乡)政权运作和公共事业建设的一种费用制度。以下将详细介绍统筹提留的历史背景、具体内容和用途、对农民的影响及其取消后的影响。
统筹提留的历史背景
农村改革初期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1978年,中国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了人民公社制度,农村的经营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 统筹提留的应运而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原有的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提留制度逐渐演变为统筹提留,用于乡村两级的公共事业建设和管理开支。
政策规范和取消
- 政策规范:1990年,国家出台政策规范统筹提留,试图减轻农民负担。
- 取消统筹提留:2000年,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和统筹提留,结束了这一运行几十年的制度。
统筹提留的具体内容和用途
村提留
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主要用于村一级的维持或扩大再生产、兴办公益事业和日常管理开支。
乡统筹
乡统筹费用于乡村两级的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民办公助事业。
统筹提留对农民的影响
经济负担
- 农民负担加重:统筹提留成为农民的一项重要开支,尤其在1990年代,部分地区农民的上缴金额甚至超过收入的30%,给农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 生活影响:农民在交完公粮和提留后,剩下的粮食往往不足以自给自足,不得不依靠瓜菜等补充口粮。
社会影响
- 干群关系紧张:统筹提留的收取过程中,部分村干部存在敛财行为,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 农民的反抗和抵触:由于提留负担过重,部分农民选择抗交或逃避,导致乡村基层组织在执行政策时面临巨大挑战。
统筹提留的取消及其影响
农民负担减轻
取消统筹提留后,农民不再需要承担这些费用,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乡村治理挑战
- 基层组织经济压力:取消统筹提留后,乡村两级的经济来源减少,导致基层组织在维持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时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
- 治理模式转变:部分地区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如村集体资产垫付、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等,来解决资金问题。
统筹提留作为农村税费制度的一部分,在其存在期间对乡村两级的运作和公共事业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过重的负担和治理上的挑战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统筹提留的废止,农民的经济负担有所减轻,但乡村治理模式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