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西安医保可报销部分检查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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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为3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居民个人支付比例为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 患有如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等55种慢性病的参保居民,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门诊血液(腹膜)透析、血友病患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治疗等)的参保居民,在门诊进行特殊病治疗的费用也可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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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是指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
- 将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调整为: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的报销比例为94%;其他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血友病使用人凝血因子Ⅷ、重组人凝血因子Ⅸ及Ⅶa,精神分裂症使用帕利哌酮注射剂长效针剂治疗)的报销比例为82%。
2025年陕西西安医保对于检查费的报销有明确规定,但具体报销情况还需根据实际就诊情况、所患疾病以及所选择的医疗机构等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