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昌都的医保已经实现了跨省使用。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详细信息。
跨省使用政策
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全国已有17个省份的146个统筹区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这些省份包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新疆。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西藏昌都的参保职工可以通过医保钱包功能,将个人账户资金转账给已开通医保钱包的近亲属,实现跨省共济。
西藏医保钱包功能
西藏在2025年1月17日正式上线了“医保钱包”功能,实现了近亲属之间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参保职工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开通医保钱包,并通过医保钱包转账功能将个人账户资金转账给已开通医保钱包的近亲属,用于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等。
跨省使用流程
申请开通医保钱包
西藏参保职工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开通医保钱包。首次使用时,系统会提示用户“确认使用钱包”,点击“立即确定使用”完成确认使用流程,然后进行激活。
转账功能使用
激活医保钱包后,用户可以通过“医保钱包转账申请”为本人近亲属的医保钱包进行转账。转账时需填写收款人信息并确认声明后提交,系统将进行验证,验证完成后等待转账交易完成。
跨省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均可直接结算。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政策则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途径包括线上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小程序、西藏医保小程序、拉萨医保微信服务号等)和线下备案(窗口备案、电话备案)。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因缴费档次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而异。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由统筹基金按90%、65%的比例支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相应比例为85%、60%。
2025年,西藏昌都的医保已经实现了跨省使用,参保职工可以通过医保钱包功能将个人账户资金转账给已开通医保钱包的近亲属,实现跨省共济。参保人员在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手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办理,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