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现合并实施,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合并实施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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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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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参保底数。
二、合并后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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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并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两险合并后的单位缴费比例缴纳,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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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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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产前检查费用与普通医疗费用合并报销,通过社保卡实时结算,每年结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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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仍按原标准发放,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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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化
合并后报销流程简化,无需再分别申请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就诊时直接使用社保卡结算。
三、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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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负担 :减少企业为生育保险单独缴费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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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管理效率 :整合公共资源,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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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员工体验 :减少报销环节,提升服务便捷性。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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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生育保险待遇保障范围不变,仍覆盖生育医疗费用、产假津贴等核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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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政策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综上,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已实现合并,适用于四川省全体职工,自2024年12月1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