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云南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地点主要 包括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市属公立医院等门诊医疗机构,以及出院时或出院后的医保局 。具体报销地点和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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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和 卫生院一级医院 :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年度最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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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不低于25%,年度最高400元。
- “两病”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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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一级医院 :报销比例85%,年度最高限额600元(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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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公立医院 :报销比例75%,年度最高限额660元(糖尿病)。
- “慢特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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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单病种限额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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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 :报销比例70%,起付线1200元,慢特病合计53个病种。
- 出院时直接报销 :
- 大部分医院可以现场联网结算,患者只需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
- 医保局报销 :
- 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病历、信息确认单或转诊单、医保卡、个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去参保所在地的医保局报销窗口申请报销。
- 省级医院住院报销 :
- 报销比例、特殊疾病病种和医疗待遇全省统一,州市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及门诊慢性病的待遇省里只是原则性统一,具体的待遇标准由各州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由各州市负责解释说明。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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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和“两病”报销 :可以直接在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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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报销 :需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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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直接报销 :适用于大部分医院,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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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报销 :适用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或需要更详细报销的情况。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需求或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