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标准涉及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省内住宿费标准
- 省级和厅局级出差人员:每人每天750元。
- 其余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省外住宿费标准
- 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例如,北京市为1100元,上海市为1000元。
交通费标准
省内交通费标准
- 省级和厅局级职务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软卧或动车商务座。
- 其余人员:乘坐飞机须选乘经济舱,轮船须选乘二等舱,火车须选乘硬座或硬卧。
省外交通费标准
- 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例如,北京市为飞机经济舱,上海市为高铁/动车一等座。
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内伙食补助费标准
- 除三州地区外:每人每天100元。
- 三州地区:每人每天120元。
省外伙食补助费标准
- 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例如,北京市为100元,上海市为100元。
公杂费标准
省内公杂费标准
每人每天50元。
省外公杂费标准
每人每天80元。
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
- 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包括出差事由、时间、地点、费用等信息。
- 直属上级审查:对报销单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 分管副院长核准:对报销单进行核准。
- 财务人员审核:对报销单的合规性、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 出纳结算付款:根据审核无误的报销单进行结算付款。
注意事项
- 超标准差旅费自理:如果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超过规定的标准,超支部分需要由个人自理。
- 严禁变相旅游: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标准详细规定了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的报销标准,并明确了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公务人员在出差期间能够得到合理的费用支持,同时也保证了费用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对于出差人员来说非常重要,以确保报销过程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