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广西南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院)的医保报销比例需根据参保类型和费用类别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一般诊疗费
-
乡镇(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统筹支付8.5元/人次,个人负担1.5元/人次
-
村级卫生室:支付5元/人次,个人负担1元/人次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60元时,报销65%;≤30元时,报销75%
-
在校学生:个人自付比例不低于10%(具体比例由学校与社保机构协议确定)
-
-
特殊慢性病门诊
-
在职职工:个人自付800元(退休人员500元)以上费用报销60%
-
参加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保险人员:报销80%
-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费用分类标准
-
甲类:在职/退休人员分别报销85%/90%
-
乙类:在职/退休人员分别报销75%/80%
-
丙类:≥500元<5000元报销65%/70%
-
≥5000元报销50%/55%
-
-
起付标准
- 丙类医药费需先自付500元起才能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限额 :门诊医疗统筹每人每年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部分需个人承担
-
报销范围 :需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药品及服务标准
-
特殊情况 :如在校学生、70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可能有额外政策调整
建议就诊前通过医院医保办或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报销细则,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