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医保补缴费用标准
根据最新的信息,金华市对于医保补缴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以下是关于金华医保补缴费用的相关信息:
补缴条件
金华市企业职工应保未保期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经核准,可于每月25日前申请补缴。
补缴材料
申请医保补缴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名册》一式二份;
-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劳动合同、招工录用备案登记名册》、劳动合同鉴证名册或工资复印件等;
- 申请报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足按月领取的最低缴费年限往前补缴人员提供)。
补缴流程
补缴流程如下:
- 单位申报(每月25日前)
- 审核资料
- 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 到信息和社会保障卡管理科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
- 次月起向所属地税征管分局缴费。
补缴费用
补缴费用的具体标准并未在搜索结果中详细列出,但根据相关文件,补缴费用通常包括应缴纳的保险费和可能产生的滞纳金。具体的费用标准可能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补缴的时间长度有所不同。
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医保补缴可以在以下地点进行:
- 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社保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联系电话:0579-82822029。
注意事项
- 金华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作的条件下才能补缴社保。
- 补缴费用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补缴的时间长度来计算,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疑问,建议直接联系金华市社保部门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