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异地就医新规,西双版纳参保人员跨市或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 无需再由当地医院开具转诊单 。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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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直接结算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均需先备案后结算,无论是否通过转诊转院。已备案人员持医保凭证即可直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减少个人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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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的特殊情况
若在异地接受转诊转院治疗,视同已备案,无需重复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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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的处理
若因紧急情况无法提前备案,可在就医前或出院前补办备案手续。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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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需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无需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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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返回参保地使用医保,需在参保地医保中心重新开通异地结算功能。
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