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2月发布的政策文件,海南省临高县(原属琼海市代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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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 530元 (该调整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海口市、三亚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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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 350元 (调整后仍为农村地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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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 690元 。
资金来源 :上述标准提升所需资金由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支出。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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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为历史调整数据,距今已超过5年,实际执行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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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当地民政部门或政府公示平台查询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