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保报销政策2024年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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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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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元,二级50元,三级100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等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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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标准 :60周岁(不含)以下500元,60周岁(含)以上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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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70%、二级60%、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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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人员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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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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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300元,二级600元,三级800元(退休人员统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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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级90%、二级88%、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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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 个人负担高额医疗费用后,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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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报销
- 13个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医保类型执行,普通门诊、住院合并计入年度最高限额。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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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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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与职工医保一致(一级10元,二级50元,三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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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标准 :60周岁(不含)以下500元,60周岁(含)以上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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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70%、二级60%、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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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
- 52种疾病纳入保障,分定额或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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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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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退休人员统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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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级90%、二级85%、三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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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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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海口市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开通,门诊累计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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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连续参保满4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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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整形美容等医保目录外项目、预防性医疗服务(如疫苗接种)不纳入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海南医保的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