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
福建省的门诊特殊病种(简称“门特”)的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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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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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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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救助按比例承担。
- 最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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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一年报销额度封顶线为18万元,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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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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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与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后,个人门诊医保额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
- 门诊慢病与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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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一年的报销额度在2000-6000元不等,有效期为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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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一年的报销额度可以达到几万到几十万,并且通常终身有效。如果办理了门诊特病认定并签约家庭医生,可以报销80%,一年可以省下7680元药费;如果没有签约家庭医生,可以报销50%,一年可以省下4800元医药费;如果没有办理门诊特病认定,每年只能报销1000元。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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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报销没有门槛费,即不需要达到一定的自费金额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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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要准备相应的鉴定表或待遇证复印件、收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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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比例按照特定病种的规定比例计算,且有每月报销限额,实行限额管理,不滚存、不累计。
福建省门特的报销限额为 30万元 ,并且根据最新政策,门特一年报销额度封顶线为18万元,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如果参保人员与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医保额度和支付比例提高的优惠。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