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保特病的操作流程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异地直接结算、认定流程、报销标准和办理地点等。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指南。
哈尔滨市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
###开通时间和病种
- 开通时间:哈尔滨市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初期为试运行阶段。
- 病种范围:包括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恶性肿瘤治疗(含放疗、化疗、免疫治疗)、尿毒症透析(含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灌流、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办理条件
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且有门诊慢特病备案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可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安置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
###结算标准
门诊慢性病待遇:城镇职工统筹金支付比例为90%,每人每季度最多支付不超过800元,每人每年最多支付不超过3,200元。城乡居民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每人每季度最多支付不超过400元,每人每年最多支付不超过1,600元。
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恶性肿瘤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等具体标准详见。
哈尔滨市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认定流程
###首次申请
首次申请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病合并症或糖尿病合并症的患者,需通过本市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医院进行慢性病申报。首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可以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办理,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备案登记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备案登记材料包括住院病历、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单、诊断书、社会保障卡等。备案流程: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
哈尔滨市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报销标准
###门诊慢性病
门诊慢性病基本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只设一次起付线30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在职支付比例为85%,退休职工支付比例90%。
哈尔滨市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办理地点
###认定定点医疗机构
包括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等。
###药店购药
必须在省医保局指定的24家药店购药,并携带医保卡和医院开具的处方。
黑龙江省市保特病的操作涉及异地直接结算、认定流程、报销标准和办理地点等多个方面。具体操作时,参保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病种进行认定,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备案和报销。对于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哈尔滨市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