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最新的规定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森林防火、高等教育、高考招生、边境管理和医疗保障等。以下是这些领域的最新规定和政策的详细概述。
森林草原防火
防火期和火源管控
- 防火期:2025年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其中10月1日至31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 火源管控:在防火期内,除经依法批准外,禁止在森林防火区进行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等野外用火行为。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防火警示牌,进入人员、车辆需接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
防火责任
- 行政责任:严格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落实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森林草原经营主体三方责任。
- 联防机制: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的,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监督检查
- 隐患检查:各地要依法开展全方位、常态化、拉网式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大检查。在高火险期,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一线,包片蹲点指导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 信息畅通: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及时上报火情,确保信息畅通。
高等教育报名
免试入学政策
- 报名条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取消学历、户籍限制,均可申请入读大学本科学历,免试入学,在职可读,快至1.5年后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
- 专业设置:包括行政管理、管理学学士学位、护理学、理学学士学位、学前教育、教育学学士学位、会计学、管理学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文学学士学位等专业。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至3月21日22:00,招满即止。
高考招生规定
“3+1+2”模式
黑龙江省统一高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实行“3+1+2”模式,即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
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需符合一定的户籍和学籍条件,如考生户籍属黑龙江省久居且考生出生前父或母户籍落户黑龙江省等。
边境管理
边境管理原则
边境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遵循依法管理、统筹推进、合力固边、严守国界、维护稳定的原则。
具体措施
外事部门负责组织、管理边境地区界务工作,公安机关负责边境地区公安工作,海关负责边境口岸等的进出境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边境地区移民管理工作。
医疗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6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大病保险政策
2025年1月1日起,全省大病保险继续实行分段支付政策,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万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为65%,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7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为75%。
黑龙江省最新的规定涵盖了森林防火、高等教育、高考招生、边境管理和医疗保障等多个领域,旨在提升公共安全、促进教育发展、加强边境管理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这些规定和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黑龙江省的整体治理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