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贵州黔东南医保大病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参保人:慢特病及住院就医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达到参保地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按不低于 60% 的比例报销。
- 特困人员:慢特病及住院就医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 100% 比例救助。
- 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慢特病及住院就医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 70% 比例救助。
- 低保边缘家庭:慢特病及住院就医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 60% 比例救助。
- 经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慢特病及住院就医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 50% 比例救助。
针对一些重大疾病病种有单独的报销标准:
- 终末期肾病:透析全年费用 9.5 万元,报销比例 90%,个人自付 10%。
- 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尿道下裂:基本医疗报销 80%、医疗救助 20%。
- 乳腺癌、宫颈癌等 19 个病种:基本医疗报销 80%,个人自付 20%。
需注意,享受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必须在省确定的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的限额或定额范围,且符合省规定的临床路径治疗,一年内不得随意更换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