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生育政策,男方护理假的天数及规定如下:
一、基础护理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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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基础护理假
符合生育子女规定的夫妻,男方可享受 25天护理假 ,其中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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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二孩 :98天产假 + 60天延长产假 =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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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 :98天产假 + 90天延长产假 = 188天
(护理假与产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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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夫妻双方异居,男方护理假可延长至 20天 。
二、育儿假附加说明
- 符合条件的夫妻,在子女 三周岁前 ,每年可享受 双方各10天育儿假 ,育儿假与护理假不重叠。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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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保障
陪产假期间,男方按出勤对待,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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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适用范围
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几胎均可享受上述待遇。
四、政策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该条例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取消了晚婚晚育假,但增加了婚假和生育相关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