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保)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职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办理相应的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条件和流程。
参保人条件
参保人资格
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16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居保”参保人员,可以转参“职保”。
灵活就业人员
具有当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要求
缴费年限满15年
参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不足15年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转移流程
办理停保手续
首先办理“居保”停保手续。可以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网上办理,或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当地城乡养老经办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职保参保手续
通过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进行登录,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选择“缴费登记”功能,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选择所属的【街道乡镇】、【用工形式】、【险种组合】,填写缴费基数后提交,登记成功。
提交申请
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衔接手续
社保机构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满足一定的参保人资格和缴费年限要求,并办理相应的停保和参保手续。具体流程包括在线上和线下渠道提交申请,并由社保机构进行审核和办理衔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