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毕节医保可报销的药品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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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内的药品
- 自2025年1月1日起,贵州省正式执行该目录。各统筹区严格执行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甲乙分类等内容,不得自行调整。
- 对续约失败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2025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
- 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2024年国家药品目录》的医保支付标准。新纳入目录的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以贵州省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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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2025年)》内的药品
- 经专家评审论证,将《2024年国家药品目录》新调入的39个药品同步纳入该目录,同时调出1个药品、经企业自愿申报且专家评审同意调出4个药品,调整后共249个药品。这些药品实行“定医院、定医师、定患者、定药品、定用量”管理,其药品分类、支付限定条件等按《2024年国家药品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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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其他药品
- 对于一些未明确列入上述特定目录,但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药品,在满足一定条件和规定的情况下也可报销。例如,参保居民怀孕期间的产检费用从2023年10月起纳入贵州医保报销范围。
2025年贵州毕节医保的药品报销范围广泛,旨在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必要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