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医疗机构类型及保障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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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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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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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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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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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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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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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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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二次住院起付线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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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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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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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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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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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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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镇卫生院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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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为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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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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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封顶线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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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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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40万元,两者合计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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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人意外伤害门诊
报销比例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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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需符合医保目录,部分药品、诊疗项目需额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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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超过部分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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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特殊病种有专项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济宁市2021-2025年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