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灵活就业医保断缴3个月后,补缴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
补缴条件
时间限制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第4个月(含)前按规定进行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中断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按规定享受。
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断缴超过12个月的,也不再补缴欠费。
参保登记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保登记记录,则需要在“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登记参保业务,登记成功后可在“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缴费。
补缴流程
线上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微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或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等渠道进行补缴。
线下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至最后参保或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若是在市本级参保,可到金牛区税务局缴纳社保费。
补缴材料
补缴时需要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个人银行卡等材料。如果是第一次缴纳医保,还需要准备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补缴后待遇
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保后,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住院、生育等方面的保障。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缴的,视同连续缴费,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享受。
缴费年限
断缴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成都市的连续不间断缴费年限中断,缴纳的年限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注意事项
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在每年的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医保的补缴。2024年12月31日前,成都市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2025年3月31日前申报缴纳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仍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缴费金额
医保的缴纳金额是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来确定的,需在补缴时按照计算结果进行缴纳。
成都灵活就业医保断缴3个月内的,可以在第4个月前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享受相应待遇。补缴需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线下税务机关办理,并携带必要材料。断缴超过12个月的无法补缴,但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补缴医保,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