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社保政策,社保补缴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是可以办理的,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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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范围与对象
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缴或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包括单位成立至参保前、参保后中断缴费(含经批准缓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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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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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退休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人员不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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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罪、劳动教养、开除等情形离职的人员及判刑/劳教人员不参与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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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原始凭证等材料,特殊群体(如军转干部、复员军人)需额外提交安置证明。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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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当年未缴费的年份可补缴,但补缴后不享受政府补贴;若连续两年未缴费,则需缴费档次降低2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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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湖北税务”“鄂汇办”等平台可完成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2020年缴费档次。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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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超龄人员 :2011年“次超龄”人员(2010年参保但未缴费)可补缴,但需符合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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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选择 :补缴时可在当地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内选择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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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如工资凭证)需提供近2年原始记录。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官方平台,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