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区位及最新政策调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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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以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60%-10倍 为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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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土地
征收未利用地、其他农用地等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40%-60% 执行。
二、安置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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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公式为: $$\text{安置补助费} = \frac{\text{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times 4}{6 \sim 10} \div \text{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
每公顷最高不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15倍 。
三、其他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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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
按当季作物实际产值补偿,例如西秀区为2143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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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物与青苗损失
由县级政府根据实际损失或双方约定补偿,无约定时按评估价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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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与临时安置费
包括搬迁费、临时住所费用等,具体标准由县级政府制定。
四、政策调整与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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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标准 :西秀区耕地补偿63,665元/亩,其他农用地45,220元/亩,未利用地31,83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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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 :部分区域耕地补偿降至46,400元/亩,未利用地21,53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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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执行标准 :西航办事处部分区域耕地补偿45,210元/亩,未利用地21,530元/亩。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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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地价执行 :2024年后征地补偿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40%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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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若补偿不足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级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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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 :补偿方案需依法批准,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权,优先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
以上标准综合了土地原用途、产值、区位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执行以县级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