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的生育险报销条件和标准因地区而异,但总体上,参保职工和女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条件和标准。
生育险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缴费条件
- 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个人缴费条件
-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
- 失业期间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申领时限
- 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限为生育之日起9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可以由单位办理。
- 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限为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后的2个月内,并且在生育日期12个月内申领。
生育险报销标准
产前检查费
- 产前检查费的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100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生育医疗费
- 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 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500元。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按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相应天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113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怀孕满7个月以上98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42天;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生育险报销流程
本地生育报销
- 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可刷社保卡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通过线上渠道申领。
-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异地生育报销
- 四川全省范围实现生育住院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生育费用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报销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
四川省的生育险报销条件和标准较为明确,主要涵盖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条件、报销时限、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的具体标准。报销流程包括本地和异地生育的报销方式,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的推行大大简化了报销流程,方便了参保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