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职工医保的正式实施时间需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个层面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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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始于 1998年12月14日 ,当时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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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于 2007年9月1日 正式实施,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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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1日,武汉市根据国务院决定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医保,但实际运行始于199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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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更广,包括非从业居民,其实施时间晚于职工医保。
综上,武汉市职工医保体系整体框架始于1998年,但具体分项政策有明确的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