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医生开自费药收取提成是被明确禁止的行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中明确规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这包括通过开具自费药品牟取个人利益。《处方管理办法》** 也强调,医生开具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不得因经济利益而诱导患者使用自费药品。
尽管政策法规明确禁止,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个别医生通过开自费药获取提成的情况。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监管不严的医疗机构中。有报道称,部分医生可能通过开具自费药品获取回扣或提成,尤其是在药品价格虚高的情况下。某些医疗机构可能存在 “开单提成” 或 “统方” 等不规范行为,尽管这些行为违反了政策,但难以完全杜绝。
为了打击医生通过自费药获取提成的行为,国家和地方采取了多项监管措施,如医保部门的核查与处罚、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