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档医保住院时,医保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住院自付部分,但需开通“个人账户比例自付管理”功能。
深圳社保一档住院使用医保账户余额详解
医保账户余额用途
- 深圳一档医保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余额在住院时可用于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开通特定功能
- 参保人需开通“个人账户比例自付管理”功能,方能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住院比例自付费用。
支付范围
- 开通该功能后,住院产生的比例自付费用(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后余下的个人按比例自付部分)将直接从个人账户余额中划扣。
个人账户余额计算
- 个人账户余额由缴费基数与划入比例决定,具体为缴费基数的2%。
- 缴费基数因个人情况而异,一般在6475-32376元之间。
余额使用限制
- 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部分,可用于支付更多范围的费用,如定点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品等。
实例说明
- 小王在深圳市医院住院花费10000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80元,比例自付费用920元,自费费用及住院起付线500元。若小王开通“个人账户比例自付管理”功能,其920元的比例自付费用将直接从个人账户余额中划扣,只需现金支付剩余自费费用500元。
注意事项
- 住院时,除个人账户余额外,还需考虑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及报销比例。
- 医保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具体使用时需参考最新政策规定。
深圳医保一档住院费用支付信息
项目 | 描述 | 金额/比例 | 条件 |
---|---|---|---|
起付线 | 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200元 | 首次住院 |
二级医院400元 | 首次住院 | ||
三级医院600元 | 首次住院 | ||
起付线减半 | 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起) | ||
报销比例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94% | 在职职工 |
二级医院92% | 在职职工 | ||
三级医院90% | 在职职工 | ||
按规定支付95%或90% | 一档医保住院 | ||
医保账户支付 | 住院自付部分支付 | 超过8000元部分 | 个人账户余额 |
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部分 | 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比例自付费用) |
深圳医保一档个人账户余额使用条件
项目 | 描述 | 金额/条件 | 备注 |
---|---|---|---|
个人账户支付门槛 | 医疗费用支付门槛 | 6972元以上 | 可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住院自付支付 | 住院费用个人账户支付 | 超过8000元部分 | 自动从个人账户扣减 |
比例自付支付 | 医疗费用比例自付部分支付 | 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部分 | 需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自付费用业务 |
年度支付限额 | 年度医疗费用支付上限 | 在职人员6%、退休人员7% | 二级以上医院支付限额有所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