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诊所申请医保定点的标准如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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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质
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运营满3个月,配备至少1名执业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医(专长)医师,且医师第一注册地需在医疗机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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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与设施
实际使用面积需≥200平方米,设置独立诊疗区域,并配备符合医保要求的药品、耗材、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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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机构需设立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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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制度
建立包括医保协议管理、财务、统计、医疗质量安全等在内的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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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
拥有符合医保联网结算要求的信息系统,实现与医保部门数据对接,支持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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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
申请前1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行政处罚,且符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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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诊疗项目 :需配备《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不少于1200种药品,诊疗项目需符合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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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 :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医保政策及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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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布局 :需符合当地医疗保险服务布局规划。
四、特殊情况说明
若诊所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申请特殊审批或转为定点零售药店(需满足药品经营资质)。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京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