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辽宁异地就医部分情况需要备案,部分情况视同已备案,具体如下:
- 需要备案的情况: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例如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 60 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取得当地居住证的人员等。此类人员备案长期有效,备案超过 6 个月方可申请备案地点变更。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规定的转诊病种(含治疗方式)目录或经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办理转诊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备案有效期为 6 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医并直接结算,如需再次转其他就医地治疗,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就医地变更。
- 视同已备案的情况:
- 参加辽宁省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异地就医人员:在居住地、实习地等异地就医,视同已备案,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就医享受免申即享直接结算服务。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辽宁省、浙江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等地临时外出就医的辽宁省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电子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医院住院联网结算。其他省份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按当地规定执行。
- 急诊异地就医人员:参保人员因急诊异地就医,符合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条件的,视同已备案,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