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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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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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急诊18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50%;三级医院3万元内职工支付15%(报销85%)、3万-4万元10%(报销90%)、超过4万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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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1300元以上报销70%、70岁以上1300元以上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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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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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一级及以下不设起付标准,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7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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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设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具体金额需参考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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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提交材料(如医疗发票、费用清单、身份证等)至社保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报销单据。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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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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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700元(含),基金按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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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需认定慢性病资格后享受,年累计最高报销额度3900元(65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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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按住院标准报销,起付标准补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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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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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超过1.65万元部分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参考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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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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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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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如二级30%、三级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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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药、检查费、手术费有具体限额(如二级医院处方药100元/贴、检查费50元/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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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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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如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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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与医保报销衔接,个人负担超1.65万元部分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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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金额有所调整,需关注最新通知。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5-2024年间的主要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