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最新规定主要涉及适用人群、备案流程、报销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详细解读。
适用人群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流程
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备案
- 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
-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通过实名认证后开始备案。
- 选择备案类型,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
备案有效期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取消。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
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报销水平应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合理差异,原则上,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在10个百分点左右,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在20个百分点左右。
门诊慢特病费用
2024年,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病种由原来的5种扩大到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等10种,基本覆盖了跨省报销门诊慢特病费用的90%以上。
异地就医管理
就医地管理
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同质化管理,相关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纳入本地智能审核和核查检查范围,加强日常审核,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费用清算
各地要加强资金清算调度,强化省级医保部门与财政部门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交互和资金拨付流程,确保医保资金运行平稳。
跨省异地就医最新规定涵盖了适用人群、备案流程、报销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简化备案流程、扩大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合理确定报销比例和加强异地就医管理等措施,极大地提升了参保人员的就医体验和便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