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才能报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 “医保三大目录”(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在非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也可以报销,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 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有限需转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有限,不能诊治或因病情需要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这种情况由医院医保办向医保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医保中心会在 2 个工作日里回复是否可以。得到批准后,参保人员到转院医院就医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待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 紧急抢救病症来不及去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因病情危重,如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毒、急腹症等紧急抢救病症来不及去定点医院就医的,在非定点医院(含异地医院)住院的,在住院治疗后 5 个工作日内到医保中心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但如果是在非急救和抢救的情况下,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的,医保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所以,为了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建议参保人员尽量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定点医院就医,一定要按照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