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报销起付线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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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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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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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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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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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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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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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3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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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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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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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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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社区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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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跨级就医时,起付线按最高级别计算(即三级800元),后续医疗费用按实际级别报销。
二、住院报销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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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分次累计)
- 同一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降低50%(如三级医院第一次8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及以后不再计算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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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二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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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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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600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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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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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患者 :在中医综合性医疗机构住院不计入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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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Ⅱ类病种起付线为300元(三级医院),Ⅰ类病种不设起付线。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有所提升,中医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