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费是用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政府性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2024年最新发布的水土保持费收费标准的官方文件和相关信息。
水土保持费收费标准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 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4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 适用范围: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及其他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
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开采矿产资源
- 建设期间:按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4元一次性计征。
- 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开采量每吨0.3元计征,石油、天然气按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每年1.4元计征。
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瓦、瓷、石灰
按取土、挖砂、采石量或排放量每立方米0.3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排放废弃土、石、渣
按排放量每立方米0.3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水土保持费减免政策
公益性工程项目
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农民自建房
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费征收管理
征收部门
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部分地区已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征收方式
按次或按期缴纳,具体时限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监督机制
多部门协同监管,包括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
2024年最新发布的水土保持费收费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收费标准包括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开采矿产资源、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瓦、瓷、石灰,以及排放废弃土、石、渣等。还有一些减免政策,如公益性工程项目、农民自建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水土保持费的征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税务部门负责,并实行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水土保持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水土保持费的征收标准因地区和项目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标准和规定: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 深圳市:每平方米0.6元。
- 湖北省:每平方米1.5元。
- 山东省:每平方米1.2元。
开采矿产资源
- 深圳市:
- 建设期间:每平方米0.6元。
- 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每平方米每年1.0元;其他矿产每立方米1.0元。
- 湖北省:
- 建设期间:每平方米1.5元。
- 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每立方米1.5元。
- 山东省:
- 建设期间:每平方米1.2元。
- 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每平方米每年1.2元;其他矿产露天开采每吨1元,非露天开采每吨0.5元。
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瓦、瓷、石灰
- 深圳市:每立方米0.3元。
- 湖北省:每立方米1.0元。
- 山东省:未单独列出,但包含在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和矿产资源开采的标准中。
排放废弃土、石、渣
- 深圳市:每立方米0.3元。
- 湖北省:每立方米1.0元。
- 山东省:未单独列出,但包含在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和矿产资源开采的标准中。
免征规定
- 深圳市:包括公益性工程项目、农民自用住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
- 湖北省:包括公益性工程项目、农民自用住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
- 山东省:包括公益性工程项目、农民自用住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
水土保持费减免政策有哪些?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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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工程项目: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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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用住房: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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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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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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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设施:建设军事设施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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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治理活动: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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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如何申请水土保持费减免?
申请水土保持费减免的步骤和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
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和其他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 公益性工程项目: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 农民自用住房: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
-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 军事设施:建设军事设施的。
- 水土流失治理: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 其他法定情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根据项目类型,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承诺书等。
-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如水务局)进行审批。
- 审批流程: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批准,并出具免征文件。
- 税务申报:凭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免征文件,到税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申报和缴纳手续。
注意事项
- 时效性:确保在项目开工前或建设活动开始前完成申请和审批手续。
- 合法性: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沟通协调:如有疑问或困难,可咨询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税务部门,寻求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