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寿康宁终身寿险(万能型)的条款,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合同构成
合同由保险单、条款、声明、批注、批单及投保单、健康声明书等书面文件共同构成。若保险金额变更,以变更后金额为准。
二、投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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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 :18-60周岁(部分产品扩展至70周岁)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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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 :需对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三、保险期间
自合同生效(首期保费缴纳次日零时)至合同终止时止,通常为终身。
四、基本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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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初始金额,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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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个人账户价值的105%与基本保险金额中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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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影响 :若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生效,基本保险金额按比例减少。
五、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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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时,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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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合同生效180日内确诊合同约定的10种重大疾病,退还已交保费(部分产品额外给付20%基本保险金额)。
六、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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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责任 :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或酒后驾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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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责任 :自杀(合同生效2年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服用毒品、战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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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核辐射、核污染、遗传性疾病等。
七、其他重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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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支持年交或月交,缴费期间可选5/1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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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调整 :满足条件可增加期交金额至10000元,但需补缴已增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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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权益 :投保后10天可退还保险费,合同生效后任意时间可退保(需扣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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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告知义务 :若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八、现金价值
保单具有储蓄属性,个人账户价值可部分领取或退保,但需扣除相关费用。
九、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服、仲裁或诉讼解决。
建议投保前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缴费条款及附加险细则,以充分了解保障范围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