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赣州市申领生育津贴,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 申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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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赣州市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非赣州市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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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州市区范围内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婴儿(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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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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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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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婴儿的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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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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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非赣州市户籍居民)。
- 申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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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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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赣州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领取《生育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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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递交到赣州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生育津贴。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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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或单位医保经办人可通过赣州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点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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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通过省公服平台线上申报或线下直接邮寄的形式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业务。
- 办结时限 :
- 生育津贴支付办结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发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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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用人单位参保的,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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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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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自愿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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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且工资标准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职工不再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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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但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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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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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在婴儿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生育津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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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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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择线上申报,请确保所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