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简称“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是成都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详细信息。
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
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高档和低档)和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的费用分别为每人每年405元和515元,其中大病医疗互助保险费用为407元。
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
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大病医疗互助保险随基本医疗保险一起缴费。
退休人员
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如果享受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则不缴费继续享受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待遇。
学生儿童
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档,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包含在基本医疗保险中,不需要单独缴费。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
每人每年407元,其中学生儿童档的大病医疗互助保险费用从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10%的比例划入。
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
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由单位或个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退休人员
不缴费,继续享受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待遇。
报销范围和比例
报销范围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家庭病床费用中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费用。
报销比例
-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申请和报销流程
申请流程
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参保人信息录入微机后,在住院期间缴费未中断且未在医院联网结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报销流程
申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如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等)到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报销手续。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涵盖了城乡居民、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有所不同,报销范围广泛,包括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等。申请和报销流程相对简便,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手续,并在需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销。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几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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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费用,均可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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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也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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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费用:家庭病床费用也在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支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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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也可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报销是分段进行的,花费越多,报销比例越高。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是多少?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根据参保人员的类型和缴费费率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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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缴费费率的参保人员:
- 剩余部分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7%。
- 剩余部分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 剩余部分在3万元至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
- 剩余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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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0.5%缴费费率的参保人员:
- 剩余部分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38.5%。
- 剩余部分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40%。
- 剩余部分在3万元至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42.5%。
- 剩余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起付线
- 职工大病保险的起付线:1万元,即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部分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起付线: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费用分段计算,具体起付线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分段确定。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方式和期限是怎样的?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方式和期限如下:
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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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缴费:
- 关注“成都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集约平台”模块进行缴费。
- 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社保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 使用天府市民云、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的社保缴费功能。
- 通过社保费代收银行的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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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缴费:
- 前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缴费服务网点。
- 学校、幼儿园代收。
- 社保费代收银行网点。
缴费期限
- 集中筹资期:2025年的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此期间参保的人员,待遇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初次或非连续参保的,待遇自2025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
- 集中筹资期外参保:若在集中筹资期外参保,需按全年缴费标准全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开始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