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育津贴已落实 “免申即享” 政策。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自生育医疗费结算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用人单位,具体金额可在单位网厅或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小程序查询。其大致流程如下:
- 生育登记:参保女职工在生育前需进行生育登记。可通过用人单位医保网厅、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 APP、社区基层平台或各(区)县医保分中心办理。本市生育的参保人员持生育登记服务表(或准生证)办理;异地生育的本市参保人员持异地生育登记服务表(或准生证),先在本市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确认,再办理登记。
- 信息推送与生成: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推送生育信息,信息平台自动提取生成生育津贴数据信息。
- 审核与发放:经办机构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生育津贴的审核发放,将生育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由单位发放给女职工。
对于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的女职工,出院结算后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进行申报,无需参保人自己申报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想查询生育津贴信息,可进入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 APP,点击 “服务”,在 “个人医保查询”—“生育津贴信息查询” 中查看具体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