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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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5年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 20187元/月 (即2024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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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下限为 4037元/月 (即2024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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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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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灵活就业人员以 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 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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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延缴人员(含退休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 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67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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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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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9月1日前按2024年标准缴纳,金额为 4045.92元/年 (含大病保险费180元);9月1日后按调整后的缴费基准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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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金额 :约 322.16元 (含大病保险费15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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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缴费基数以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准,2025年该数值为67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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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财政、税务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