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并不是隶属于任何一个市的区,而是海南省直接管辖的一个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是海南省下辖的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县,位于海南岛东南部,其地理坐标介于北纬18°22′—18°47′,东经109°45′—110°08′之间。
陵水黎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划包括9个镇和2个乡,即椰林镇、光坡镇、三才镇、英州镇、隆广镇、文罗镇、本号镇、新村镇、黎安镇,以及提蒙乡、群英乡。还有南平、岭门2个国营农场和省属吊罗山林业局。
在历史沿革方面,陵水自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开始设县,历经多次改制,直到1987年12月改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并于1988年4月随海南建省成为海南省直辖的自治县。这表明陵水黎族自治县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单位,直接受海南省政府管理,而不是作为某个地级市的一部分。
截至2024年的资料,海南省共有4个地级市: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另有15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其中包括陵水黎族自治县在内的6个自治县。因此,陵水黎族自治县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地级市的区,而是海南省直接管理的一个自治县。
虽然陵水黎族自治县地理位置上与三亚市相邻,但它并非三亚市的一部分,而是海南省直辖的一个自治县,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管理体系。这一特性也反映了中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即保障少数民族地区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