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病报销规定如下,综合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
一、报销前提
需办理特殊疾病资格认证,通过后持相关材料(身份证、申请表、1寸免冠照片等)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
二、报销比例与支付限额
(一)重大疾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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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按最高等级医疗机构计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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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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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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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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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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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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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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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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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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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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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12万元/年(含重大疾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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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15万元/年(含重大疾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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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重大疾病累加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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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慢性疾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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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无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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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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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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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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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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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 :1000元/人·年,多病种叠加每增加1种增加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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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合并计算 :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封顶线,例如:
- 一档:8万元 + 住院封顶线4.7万元 = 12.7万元(实际报销限额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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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制 :起付线每年仅计算1次,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以最高等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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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超过支付限额的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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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非定点需先行垫付后报销
四、特殊病种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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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等8种重大疾病可享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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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糖尿病、高血压等6种慢性病可享80%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参保时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