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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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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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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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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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男性需满足本地实际缴费年限≥15年,女性需≥10年。
二、缴费不足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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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趸缴
- 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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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缴纳
- 可按月缴纳至规定年限,灵活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执行。
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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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 :参保后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满足缴费年限条件,可免缴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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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按月缴纳至规定年限。
四、缴费标准
- 具体缴费金额根据职工工资基数和缴费档次确定,每年调整。
五、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累计缴费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不再缴费,未满年限可补缴。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规定与黄冈市本地细则,确保参保人员退休后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